有个经常能在动漫里看到的设定,没经考证不知道《哆啦A梦》是否源头,但最经典的无过出自于其——这就是“四人组”。主角通常是平平凡凡带有很多缺点的,有个性格温柔外表可爱的女生,有个长着狐狸脸发型很独特家里很有钱的,然后还有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在《哆啦A梦》里这个力量型角色就是刚田武。
刚田武,又译胖虎、技安、大熊等,高大胖是他的显著特征,喜欢仗势欺人,喜欢唱歌,喜欢棒球,喜欢在泡澡的时候量放屁的气泡高度。
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了,下面为了亲切还是暂称胖虎。
家里开杂货店的胖虎可想而知经济并不宽裕,他既没有从抽屉里钻出来的未来机器猫,也没有开公司的富爸爸,但好在有身体与武力。他信奉的是“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还是我的东西”,凡是看上眼的东西都可以“借”而不还。
其实这个角色的设定是很容易让读者感到亲切的。
一般而言,小时候在外面形成一个玩的小团体中,都不乏胖虎这样的人物,以他为中心来开展各项活动。孩子王有两种,一种是聪明能干,近乎完美且极具统治力和领导气质的,但《哆啦A梦》里最有这方面潜力的出木杉英才并没有充当起这个角色(反而更加游离于那个圈子,果然是太过完美太不像普通小学生了);另一种就是刚田武这样的强权型了,“一定要跟我玩”“还得给我好玩的”“不跟我玩就打你”……遇上这样的狠角色,小孩子们恐怕只有乖乖慑服于拳头下,说啥听啥了,谁让自己发育没他早呢。
胖虎的外号是“巨人”(通称技安就是这个Giant的直译),可想而知在一群平均身高129.3CM的小学四年级生(还有一些更小的)眼中他是多么庞大恐怖的存在。叫他们打棒球就得打棒球,叫他们交漫画就得乖乖把还没看到的新漫画交上去,叫他们听演唱会就得做好被撕心裂肺的魔音贯脑的准备,还得时时担心接受恐怖料理。
没办法呀,不乖乖听话就得被打。
胖虎有个跟屁虫(其实也不是自愿的)骨川小夫,这也是个颇有意思的设定。小夫家里的钱多到他不得不经常买东西来炫耀,按理说在成年社会里这类富豪是应该高高在上,下面再养一堆领工资的力量型角色(譬如打手)。但在故事里小夫除了稍稍少被打外,他还是得被“奴役”,买的遥控飞机遥控汽船遥控机器人新型游戏机统统都得先被刚田大人检阅一番,玩腻了才归还(此时往往已回天乏术)。
所以说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武力才是第一,金钱的作用还没有那么明显。
相比之下,处在社会最底层的野比大雄就可怜多了。如果把那个圈子的关系列成食物链的话,应该是这样:
刚田武—>骨川小夫—>其他小孩—>野比大雄
在身强体壮的胖虎眼中,软弱无能的大雄做什么都不合自己意(有一集就讲了有一种人“怎么看都觉得喜欢”,而野比君则属于“怎么看都很讨厌”的类型),据不完全统计,大雄在《哆啦A梦》中一共被胖虎揍173次(出自wiki)……
甚至社会后来还有人提出个“のび太·ジャイアン症候群”的名词,意即“大雄·胖虎综合症”,大雄属于注意力缺失症(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胖虎是注意力不足过动症(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如此将胖虎定位做“暴力狂”似乎有点片面,事实上胖虎即刚田武这孩子除了不讨喜的一面,还有积极向上的一面。譬如宠爱妹妹,偶尔会帮小孩子修理玩具等等,更加正面的胖虎出现在长篇里。
在大部分作为冒险世界出现的大长篇故事中,胖虎往往都有迥然于平常生活的英勇表现,保护同伴,打击敌人,不妨叫做大长篇胖虎效应。其实他的勇敢且具有正义感在短篇里已经看得出端倪,只是在冒险世界里能更有发挥的空间而已。短篇即现实日常生活中的胖虎粗暴无礼居多,长篇即幻想冒险世界里的胖虎勇敢正义,这两种形象一点都不相悖。
胖虎属于过早发育,雄性荷尔蒙蠢蠢欲动的小学生,在太过平凡的平时生活里,他的勇气无处发挥,只能借着心情不好转而发泄在同龄人身上。而事实上他应该是怕寂寞的那一类人,“喜欢热热闹闹的自己身边围着一堆小伙伴”的那类,不妨试着回想一下自己的童年与少年时期,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人?
说起来胖虎看似愚笨,但却很有长幼观念,最怕妈妈是不用说的,在故事里也不怎么看到有违抗年长的人的做法。或许是胖虎心中有套自己的价值观,看不起比自己弱小的,钦佩比自己强大的(这就是看不到他欺负出木衫的缘故),倒也很符合他这个人的性格。
藤子·F·不二雄说过《哆啦A梦》的人物多是根据自己幼年时期为原型,藤子先生当年势必被自己身边的“胖虎”烦恼过一阵。等到开始画漫画的时候,曾经的孩子王可能已经长成完全不同的、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他是不是怀着“粗暴可恶的那孩子也终于变成个英武的男人了”的想法,含笑动笔描绘出刚田武这形象呢?
我们当然也有理由相信,刚田武这孩子在长大后,说不定能成为梦想中的棒球选手甚至是……一代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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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7-11便利店遇到他的。
准确的说,那个时候我正恶狠狠(装的)的瞪着唯一一个店员,可怜的店员除了哆嗦着看着我手里的瑞士军刀外只能一动不动。想不明白为什么从电视购物那买的这把瑞士军刀(还不一定是正版的)会有这么大的威慑力,但现实就是我在店员找零的时候冷不防掏出来,对着他的脖子,他就成这样了。
时值十一点,也就是便利店关门的时间,店员肯定想不通这么冷的天还有人会出来打劫。
正思索着下一步该做什么的时候(毕竟是第一次,经验不够),门被拉开,有人走了进来。
有的时候我们会给陌生人起个即兴的外号方便记忆,譬如好几个人里面只有一个戴眼镜的,会背地里叫“那个四眼的”,如果是很高的,就叫“高个儿”或者“竹竿”什么的,因为外貌特征是我们第一感官能接收到也是可以立刻达成共识的。但眼前新来的这个人……一头红发,脸上苍白,鼻头和嘴唇涂着夸张的红色,蓬松的黄色连衣裤,夸张的大头皮鞋,袖子和袜子都是剑条白间红,再加上胸前红底黄字的”M”,我实在想不出除了他还会是谁了。
“哎呀哎呀,不好办啊……”麦当劳挠了挠自己卷卷的乱发,一脸惆怅的看着我们,又不置可否的看了看刚刚从裤兜里掏出来的枪。
7-11店员的注意力成功的转移到新顾客身上,想必他也满脑子想不通,宁可相信这是在温暖的被盖里的一个梦。
我也想不通——为什么麦当劳会拿着枪,在接近零度的这个该死的晚上还跑出来抢劫便利店?现在的抢匪都流行cosplay后再出门?
就这样对峙了几分钟,麦当劳才开口。
“你是在打劫吗?”
“……如你所见,没错。”
“干!晚到一步了。”麦当劳遗憾的掩住双眼,漏出的红嘴巴还是夸张的两边上翘,真是不伦不类。
我产生了莫名的同情,便邀请他不介意的话不妨一起打劫,反正靠我一个也不是很够用。
“真的可以吗?谢了!”他像孩子一样拍着双手,一下子从“沮丧”变成了极度快乐。
接下来,麦当劳很熟练的指挥着我用胶带把店员的嘴封上,他自己从柜架上找了一卷绳子绑手绑脚。7-11店员眼睛一直瞪得很大,毫无反抗的就被绑好扔在墙角。
我的抢匪伙伴又爬到收银台上,将监视器里的录像带取了出来,看来不是初犯。
“能问个问题么?”我看着在高高在上的他。
“但说无妨。”
“请问……你真的是……麦当劳本人?”事实上没什么可能,有哪个笨蛋会以真实身份出来抢劫的,但话说回来有没有“麦当劳”这人还是一个疑问,这家伙不是快餐店捏造出来骗小孩的形象嘛。
他呵呵直笑(实际上他那个样子怎么看都是笑),然后手拿录像带跳了下来。“如假包换的麦当劳叔叔,孩子们永远的好朋友。”言之凿凿。
“不是店里的店员假扮的吗?”我还是怀疑。
“哪里哪里,麦当劳就是我,我就是麦当劳,虽然扮的人有很多,但真身就只我一个,没骗你。”
但再怎么想麦当劳这形象也得有几十年历史吧,我虽然还是不怎么相信,不过也没必要跟个抢匪多讨论这些,虽然他看起来很平易近人。
“那么你为什么跑来这里抢劫呢?”我又有疑问。
自称如假包换的麦当劳从另一边的柜架拿了两块巧克力,跟一罐可乐扔给了我。“我呀,干这个好几次了。”他说。
“抢便利店?”
“嗯,无一失手。”他得意洋洋。“哪会有人相信麦当劳叔叔是抢匪呢,想抓也抓不到。”
这倒是。
麦当劳把巧克力吃完后吮了吮手指,又接着说,“不是经常有人带着蓝猫面具啊布什面具啊甘地面具啊多拉A梦面具啊抢劫嘛,其实一个道理,不过我更彻底点而已。”
学到了一招,不过在抢劫前这幅装扮想不被人注意也够难的,真不知道他怎么踱到这里来的。
“你呢?看你还很年轻嘛,怎么也想到抢便利店了?哎呀哎呀,现在犯罪低龄化确实严重。”
闻言心一紧,顿时想到昨天的事。
“昨天被甩了。”我说。
正看着架上的杂志的麦当劳转头看向我,“昨天不是情人节嘛。”
“就是,有听过情人节被甩的吗?”我突然激动起来,仿佛又看到了昨天那耻辱的一幕,“约她出来逛街,中午饭吃得好好的,突然她站起来,气势汹汹的就往外面走。我追上去拉住她,问怎么了,她居然说什么突然觉得我这人一直以来都很没意思,极不幽默也不会说俏皮话什么的,还说那样下去只怕她会死掉……你看看,这什么理由?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回了家,打她手机就再也打不通了。在床上想了很久,突然发觉搞不好这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她一定是在外面有了新男人,不然不会弄个莫须有的借口来搪塞我。
“然后想着想着又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很失败,小学开始考试就没一次好过,体育也不行,对潮流什么也不拿手,跟外面的人基本没共同话题,跟家里人更没话说,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找的工作也无聊到死。就连这个女朋友也不知道怎么找到的,结果好了,这样就没了……于是越想越气,今天就决定出来抢便利店泄愤!”
麦当劳一言不发的等着我说完,用力的点了点头:“哎呀哎呀,太不幸了太不幸了。不过呢,老实说据我观察你确实是挺不会说俏皮话的。”
“什么俏皮话!差点忘了,昨天就是在麦当劳吃快餐吃到一半她就落跑的!”我又无名火起了。
胸前挂着”M”的家伙站在那想了想,似乎在思考着该怎么安慰我才行。就这样不断的从店门口走到里面,又从里面走到店门口。如是踱了好几圈,突然下定决心一样走了过来。
“有个秘密,我的。”他伸手抓住自己红色的头发,使劲拉了一下。定睛一看——居然是光头!
“你看,我也有不愿意被人知道的不爽的事,明明是秃头还不能亮给别人看,一定得戴着这头鸟巢假发……何其辛苦啊。但是呢,我还是能很好的维持自己的形象,并不会因为秃头就对自己没信心。所以呢,失恋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生活不如意也没问题的。”麦当劳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虽然我怎样也无法把秃头和因为不会说俏皮话而失恋联系在一起,但心头突然感到一股暖流,这么冷的天,还有个知名陌生人(虽然形象古怪)肯向我袒露秘密并且安慰我,二十多年来都不曾有过啊。
我立刻感到麦当劳很亲切,发自内心的露出微笑。
“去我家坐坐吧,离这不远。”抢便利店的初衷立刻抛到九霄云外,现在只想回家喝上几杯再好好睡上一觉。
麦当劳把假发戴了回去,说:“也不错,我在这里搜点什么东西可以带去吃。对了,有没有录像机?”
“录像机?”
“可以看这个,有趣得很。”他扬了扬手中刚取下不久的,记录了7-11便利店一整天的录像带。
啊,我不禁现在就想立刻回家,不禁在脑海中浮现出等会在温暖的房子里喝着小酒,吃着零食,再和偶遇的好朋友麦当劳哈哈大笑的看着形态万千的便利店顾客的情景了。
正当我们打算满载而归的时候,门外由远及近的响起了警铃声。
我俩面面相觑。
“干!一定是这小子偷偷按的报警器。”麦当劳踢了直挺挺的睡在地面的店员屁股。
不一会儿警车已经到达店前,随着噼啪噼啪粗暴的关车门声,下车的警员迅速布好了点。
有人拿着扩音器说道:“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手中的武器,不要试图抵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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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叫林格尔巴金斯的,喜欢这样虐待自己:他腾空躺在两张床之间,让自己昼夜难眠且难受,为的是能因此而多看点书。这是种比较eggpain的行为,跟悬梁刺股意义相近不相同。
我一直弄不懂床头书的实际存在意义,究竟是为了畅读间情绪愈加亢奋直至远离睡眠,还是为了更好更快更强的愈加迷糊直至神志不清不省人事进入梦乡。这就好比有人问“睡觉前我是看变形金刚好还是蔡明亮的好”一样,事实上两者应该都有。
童话世界多是由睡觉前一定要听故事才能睡着的小正太/小萝莉的外婆/妈妈的床头书引出,高级知识分子睡觉前也一定得读个几页书——说明床头书是老少长幼喜闻乐见的。尽管不乏有人喜欢睡觉前玩掌机,觉前发短信,觉前做俯卧撑,觉前做瑜伽,觉前翻跟斗。但总的来说书还是睡觉前利用率非常高的一样物件,无论作者是尼采是王小波是庄子是小四还是鸟山明。
床上读书主义者理由有万千。对于整日无暇摸书的那些人,忙活了一天又想坚持“每天至少读书一小时”之类的信念,便(不得不)得精挑细选几本书放置床头抽丝阅读,对于这类人来说,小说和消遣类读物是首选——恐怕极大部分人的床头书都是这类读物,试想一下累了一整天想最后时刻放松放松却被康德说教……还不如去看祖德的业界分析呢。而对于每天五分钟没摸到书就心慌的人来说,睡前阅读只是个很正常的收尾。
我不负责任的由己度人,推测出大家喜闻乐见的床头读物很可能以小说或者消遣休闲类为主(后者包括杂志绘本漫画等等等)。小说的好处在于能伸能缩,性急的可读短篇集,性子缓的弄本有点页码的长篇慢慢连载是没问题的——也不排除精彩的不得了的长篇一读就收不了手,合上封面后才发现窗外已是艳阳高挂。当然,小说的挑选也得有技巧,哈利波特或者乙一的短篇这些自然没问题,但要是乔伊斯的就得小心了。有些太长的可能会让人失去信心,最后不得不束之高阁。
对于想轻松睡眠的人而言床头书是个总结一天,消除疲劳的好事儿。
除了哲学爱好者和自虐狂,我简直想不出谁的睡前宝贵时间分配倾向会(持久性的)是萨特和三H,想要更好的催眠效果?相比《精神现象学》或许十七大报告的作用更好些。
有的人喜欢半个钟头来阅读,有的人恨不得一整夜都能看书,因此床头书在手上和床头柜的存在时间成反比,作数轴可得。有的人喜欢同时在枕边放上一叠十数本,有的人坚持同时间只读一本。一种米养百种人,存在差异是很正常的,我们不能因为到别人的家看见他的床头居然摆的书册数跟自己不一样就产生异样的情绪。
对于阅读姿势,大部分人想必应该还是乖乖的循规蹈矩的把自己盖在被子里,上身倚住阅读,那么会不会有比林格尔巴金斯兄还怪诞的床上行为呢,世界如此之大,还有什么会是没有的。蜷成一团缩在被里开着手电筒看书的有之,边单手倒立边看书的有之,边饮着红酒边翻着书页的有之,看完一句话就打下响指叫声“Ouch”的也会有之。
这样说来,床头书简直就是文化了。
以下图片,既不是PS的也不是被基拉泄露出来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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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会有这么一种情况:一扫而过的某行字,会像订书钉一样压在脑海里,任是如何都不会忘记,如是反复,最后这行字变成真理。
譬如我看过一小段,大意就是“据英国科学家实验调查,每天睡七个半钟头的人要比每天睡四个钟头以下八个钟头以上的人死亡率低”——这句话乍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我一贯信任这些乱七八糟的科学,于是不知不觉间就受到这句话的蛊惑,任是睡得正酣也必定在入睡的七个半小时后准时起床,雷打不动。后来一琢磨,但凡是个人就会死亡,死亡率高低怎么比较?原文莫不是“死得早”?但究竟是前者死得早还是后者死得早呢,我的记忆此时就混淆了迷茫了。
所以这句真理就被弃用了。
我妈也很喜欢将报刊上的文字转变为真理,但凡是专家说的,什么不能吃,从那以后家里就再也不会出现这类食品,专家们层出不穷,真怕再过几年只能喝水了。不,恐怕连水都不能喝。
“专家”是随着改革开放逐步蔓延在我国的一种新品种,专家无所不能,遍布社会各大领域。专家不喜欢有人抬杠,他们是权威的经过认证的不可挑战和怀疑的,你要是个民科都不好意思说个“不”字。专家认为房价肉价上涨有利调节人民内部矛盾,专家认为六月降雪根本不可能,专家认为应推行十进制域名以彰显自主产权……总而言之,专家高大全,肩负国民希望。
专家们还善于鉴定,他们可以围着十五英寸的CRT集体观看五分钟后,一致得出纸老虎就是真就是真的结论,“专家鉴定”像尚方宝剑一样为陕西林业厅保驾护航,仿佛免死金牌,直到林业厅不得不承认“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之后,专家们才作鸟兽散,只留下拍虎罗汉周正龙战战兢兢。
为什么这次爱迪生事件的有关专家反而没有跳出来呢,据此可得出结论是,一,专家只存在于内地;二,这次照片太逼真了,连专家们都没法见缝插针发表高论。
有专家和没专家的对比就是,尽管两个当事者都在同一天羞答答的发表声明,但前后效率却相差四个月。
“专家”是标准的人称代词,他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种集体现象的统称。不管组成“专家”的个体是地中海还是三七分,夹着公文包还是电脑袋,衣冠楚楚还是不修边幅,他们还是有着共同的母体,相同分布的细胞,一荣俱荣,一散俱散。越来越多的人渴望成为专家,将自己的一言一行转化成群众脑海中的绝对真理。以此为对应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越来越多的东西都不再相信,每篇新闻拿到手都要先扫一遍有无“专家”及其嫡系“教授”的关键词才能放心的看下去。
我又曾经在哪儿看过一句话,说是小便的时候不能说话,但忘了有何后果。只是从那后每次解手都不得不噤若寒蝉,哪怕有百般诱惑也得等到便后再说。若是不幸在便时接了别人的话梢,霎时的心理状态就犹如被金箍棒一棍子扫在丹田上,千年修行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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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田武这孩子